在加密货币和区块链世界的讨论中,“证券”(Security)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法律概念,它直接关系到一种数字资产是否需要受到证券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如美国的《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近年来,以太坊(Ethereum)作为全球第二大加密货币和领先的智能合约平台,其法律属性,特别是是否构成“证券”,一直是市场参与者、监管机构和法律专家热议的焦点,尽管存在一些质疑,但越来越多的观点和迹象表明,以太坊的本质和功能使其超越了传统证券的范畴,并非证券。
何为“证券”?—— 以太坊的法律属性辨析
要判断以太坊是否为证券,首先需要明确“证券”的法律定义,在美国,著名的“豪威测试”(Howey Test)被广泛用于判断某项投资是否构成证券,该测试包含四个要素:
- 用金钱投资(Investment of Money)
- 投资于共同事业(In a Common Enterprise)
- 期望从他人的努力中获利(With a Reasonable Expectation of Profits)
- 利润来自他人的努力(Derived from the Efforts of Others)
若某项投资满足以上全部要素,则很可能被认定为证券,将此标准应用于以太坊:
- 用金钱投资:以太坊可以通过法定货币或其他加密货币购买,这一点满足。
- 投资于共同事业:以太坊网络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功依赖于整个生态系统的参与者(开发者、用户、矿工/验证者、节点运营者等)的共同贡献,从这个角度看,以太坊网络的发展可以被视为一个“共同事业”。
- 期望从他人努力中获利:许多投资者购买以太坊确实期望其价格上涨,从而获得资本利得,这一点也部分满足。
- 利润来自他人的努力:这是以太坊是否为证券的关键争议点,传统证券(如股票)的利润主要依赖于发行公司或管理团队的管理和运营努力,而对于以太坊,其网络是由全球成千上万的独立开发者、矿工/验证者、节点运营者和用户共同维护和发展的,没有一个中心化的“发行方”或“管理团队”在控制网络并直接从其努力中为投资者创造利润,以太坊的价值更多地来自于其网络效应、技术创新、开发者社区的活跃度以及在其上构建的各种去中心化应用(DApps),而非某个特定实体的“努力”。
以太坊的去中心化本质:超越证券的核心特征
以太坊最核心的特征是其去中心化,与由单一公司发行和管理的传统证券(如股票、债券)不同,以太坊网络没有一个中央控制机构,其治理是通过社区共识(如以太坊改进提案 EIP)、核心开

- 没有“发行人”:以太坊不像股票那样有明确的“发行公司”,以太坊基金会(Ethereum Foundation)虽然早期提供了重要支持,但并非网络的中央控制者,也不直接从以太坊的价格上涨中获利(其资金主要来自社区捐赠,且用于生态发展)。
- 利润来源多元化:以太坊的价值增长并非依赖于某个实体的“努力”来创造“利润”,其价值支撑来自于其作为去中心化应用平台的实用性(如支付、借贷、交易、NFTs、DeFi等)、网络的安全性、技术的不断升级(如从PoW转向PoS的“合并”)以及社区的创新活力,投资者持有ETH,更多是参与和押注于整个生态系统的未来发展,而非分享某个公司的经营成果。
- 技术驱动的演进:以太坊的升级(如伦敦升级、合并、上海升级等)是由社区驱动的技术改进,旨在提升网络的可扩展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而非为了提升“发行人”的业绩或股价。
SEC的立场演变与市场共识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曾表示,大多数加密货币可能是证券,但他也强调,如果某个加密资产足够去中心化,且其网络由社区而非中心化团队控制,那么它可能不被视为证券。
以太坊在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后,其去中心化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特别是“合并”(The Merge)完成,以太坊从工作量证明(PoW)转向权益证明(PoS)后,进一步削弱了中心化控制的可能性,因为验证者分布更加广泛,SEC虽然尚未对以太坊做出明确的、最终的“非证券”定性,但其内部讨论和过往对去中心化程度较高加密资产的相对宽松态度(如对比特币的普遍共识),以及以太坊社区和许多法律专家的持续论证,都倾向于认为以太坊不应被归类为证券。
以太坊的功能:作为“商品”与“平台”的属性
除了去中心化特征,以太坊的功能也使其难以被简单归为证券,以太坊不仅仅是一种投资工具,它更是一个:
- 数字商品:ETH可以作为价值储存手段,类似于数字黄金(比特币)。
- 实用型代币:ETH是以太坊网络上的“gas费”,用于支付交易费用和执行智能合约,是其网络运行所必需的“燃料”,这种实用性是其价值的重要支撑,而非仅仅是对未来利润的预期。
- 去中心化应用平台:以太坊是全球最大的DApps和DeFi(去中心化金融)平台,无数的开发者和用户在其上构建和交互,这构成了以太坊的生态系统价值,这种平台属性与传统证券的“投资合同”性质有显著区别。
以太坊凭借其高度的去中心化结构、没有单一发行方和控制方、价值来源多元化以及作为实用型平台和商品的功能,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传统“证券”的定义范畴,尽管监管环境仍在不断演变,但基于以太坊的现有特性和发展趋势,将其定性为“证券”显然忽视了其核心价值和区块链技术的创新本质,以太坊更像是一个新兴的、去中心化的全球价值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其法律属性更可能接近于“商品”或“平台代币”,而非传统的证券,随着区块链行业的进一步成熟和监管框架的日益清晰,以太坊并非证券的观点有望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确立,这不仅对以太坊本身至关重要,也将为整个加密行业的健康发展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