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火热,“挖矿”一度被视为“数字淘金”的热门选择,在我国私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已被明确定性为违法活动,这一结论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考量,私人挖矿不仅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浪费能源资源,更存在法律风险,亟需公众认清其本质,远离违法行为。
私人虚拟货币挖矿的违法性:法律层面的明确界定
我国对私人虚拟货币挖矿的否定态度经历了从“规范引导”到“全面禁止”的过程,法律依据清晰且充分。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

挖矿活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资源,加剧能源消耗,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背道而驰,2021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淘汰类”,明确要求“立即关停”,这意味着私人挖矿属于被淘汰的落后产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或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挖矿行为触碰多项法律红线,私人挖矿往往涉及无照经营、违规用电、逃避监管等问题,部分挖矿者为降低成本,窃取公共电力或使用工业用电,违反《电力法》;部分挖矿场未办理环保手续,产生噪音和电子废弃物,违反《环境保护法》;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还可能被用于非法资金转移,涉嫌违反《反洗钱法》等。
私人挖矿的现实危害:从经济秩序到社会资源的多重冲击
私人虚拟货币挖矿的违法性,源于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多重负面影响。
其一,扰乱金融秩序,滋生金融风险,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私人挖矿以“暴利”为诱饵,吸引大量资金和资源涌入,但缺乏真实价值支撑,本质上是一种投机行为,这种投机热潮容易引发资金脱实向虚,冲击正常的金融体系,甚至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或传销活动,损害公众财产安全。
其二,浪费能源资源,违背绿色发展理念,虚拟货币“挖矿”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大量哈希运算,能耗极高,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超过一些中等国家的总用电量,我国“双碳”目标下,任何高耗能、低产出的产业都应被淘汰,私人挖矿与绿色发展方向严重不符,加剧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
其三,助长非法活动,破坏社会诚信,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使其成为洗钱、逃税、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的“工具”,部分犯罪分子通过挖矿或交易虚拟货币,将非法所得“洗白”,逃避监管,挖矿行业还充斥着虚假宣传、诈骗等行为,许多参与者因“高收益”承诺而血本无归,破坏社会诚信体系。
监管趋严:全面叫停私人挖矿的实践与成效
面对私人挖矿的乱象,我国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形成了“全面禁止、严厉打击”的监管态势。
从政策层面看,多部门联合发文明确“挖矿”违法性,要求各地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产能,并对存量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从实践层面看,各地政府联合电网公司、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技术手段监测异常用电线索,精准定位挖矿设备,切断其电力供应,内蒙古、四川等曾经是挖矿“重灾区”的地区,已全面完成清退工作,有效遏制了挖矿活动的蔓延。
监管成效显著:私人挖矿规模大幅萎缩,虚拟货币“矿工”陆续离场,相关产业链得到规范;能源浪费问题得到缓解,电力资源更多地用于保障民生和实体经济发展,为“双碳”目标实现创造了良好条件。
公众警示:远离私人挖矿,合法合规参与数字经济
面对虚拟货币的“暴利”诱惑,公众需保持清醒头脑,认清私人挖矿的违法本质和巨大风险。
法律意识不可缺,任何从事私人挖矿的行为,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将面临设备没收、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切勿因一时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得不偿失。
理性投资最重要,虚拟货币并非合法投资品,其价格缺乏支撑,波动风险极大,公众应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如储蓄、基金、股票等,远离“虚拟货币挖矿”“ico”等投机炒作活动。
绿色转型是正道,在数字经济时代,公众应积极参与到合法合规的数字产业中,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应用等,这些领域不仅符合国家发展方向,更能为个人和社会创造真实价值。
私人虚拟货币挖矿,是一条触碰法律红线、浪费社会资源、破坏金融秩序的歧途,我国全面禁止私人挖矿,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必然选择,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虚拟货币挖矿诱惑,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合法的数字经济环境,唯有如此,才能让技术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让创新成果惠及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