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普及,“用现金买卖泰达币(USDT)”成为部分投资者的选择,但这一行为是否合法?需从我国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角度综合分析。
需明确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态度,自2021年起,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兑换法定货币”“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等均被明令禁止,泰达币作为主流稳定币,本质上属于虚拟货币范畴,其交易行为受此监管框架约束。
“用现金买卖泰达币”是否违法

投资者需警惕“合法”误区,部分人认为“现金交易不经过银行即不违法”,但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大额现金交易需遵守反洗钱规定,而虚拟货币交易本身已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任何形式的参与(包括现金兑换)均游走在法律边缘,近年来,多地公安机关已通报案例:因用现金购买USDT参与赌博、跨境资金转移等,投资者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用现金买卖泰达币在我国法律存在灰色地带,但绝非“合法”行为,其不仅违反监管政策,更可能因资金溯源不明、交易场景隐蔽而卷入违法犯罪,投资者应树立风险意识,远离虚拟货币交易,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避免因小失大,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