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会议名称]:

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防范化解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区/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高位推进

深刻认识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具有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金融风险等多重危害,不仅浪费宝贵能源,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也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为此,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姓名]同志任组长,发改、工信、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能源、金融监管等多部门组成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方案制定、任务部署和督导检查,我们先后召开[具体次数]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区/单位)《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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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坚持多措并举,实施精准打击,全面清理整顿各类“挖矿”行为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分类处置”的方式,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展开了拉网式、穿透式整治。

(一)开展全面摸排,建立“一本台账”。 组织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数据中心、机房、工商业用电大户、废弃厂房、个人住宅等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大数据中心”、“云计算”、“区块链应用”等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行为,通过电力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累计排查疑似点位[具体数量]个,建立了详实的排查整治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实施分类处置,做到“一户一策”。 对排查发现的“挖矿”行为,我们坚持分类施策、依法依规。

  1. 对已关停的“挖矿”项目: 我们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已全部切断电源,设备已拆除或封存,场地已恢复原状。
  2. 对正在运行的“挖矿”活动: 坚决予以取缔,联合电网公司采取断电、限电等措施,坚决停止其电力供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 对为“挖矿”提供场地、电力等支持的行为: 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并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三)加强源头治理,切断“一条链条”。 我们注重从源头上防范“挖矿”活动,加强电力管理,对新增的高耗能项目严格把关,严禁任何名义的“挖矿”项目接入电网,强化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监管,严禁其在我市(区/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切断“挖矿”活动的利益链条和出口。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推动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为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 政策宣讲到位: 通过政府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解读其危害性,阐明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 案例警示到位: 曝光一批本地或外地的“挖矿”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企业和个人深刻认识到参与“挖矿”活动所要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3. 社会监督到位: 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形成了“人人喊打”的良好社会氛围。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我市(区/单位)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1. “挖矿”现象基本消除: 通过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辖区内已发现的“挖矿”活动已全部关停,未发现新增“挖矿”点位。
  2. 能源消耗明显下降: 据初步统计,整治工作累计减少不合理用电负荷约[具体数值]万千瓦,年节约标准煤约[具体数值]万吨,为完成“双碳”目标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3. 金融风险有效防范: 切断了虚拟货币与本地实体经济的非法联系,净化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维护了经济社会的稳定。
  4. 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通过整治,进一步提升了全社会对绿色低碳发展的认识,为推动我市(区/单位)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具有隐蔽性强、跨境流动等特点,整治工作任重道远,仍面临一些挑战:如个别“挖矿”行为转入地下,监管难度加大;部分群众对“挖矿”危害性认识仍需深化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反弹回潮。 一是坚持监管常态化。 将“挖矿”活动监管纳入日常管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对异常用电、算力波动的监测预警能力,实现“技防+人防”的有机结合。 二是深化源头治理。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决杜绝任何“挖矿”项目以新业态、新模式名义落地,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领域的风险研判和监管。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 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挖矿”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四是持续宣传教育。 将防范和打击虚拟货币“挖矿”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开展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我们将以此次汇报为契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决打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攻坚战,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汇报。

汇报单位:[XX市/区/单位]人民政府(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